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照表
序号 | 行业 | 平均税负率 |
1 | 农副食品加工 | 3.50 |
2 | 食品饮料 | 4.50 |
3 | 纺织品(化纤) | 2.25 |
4 |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 2.91 |
5 | 造纸及纸制品业 | 5.00 |
6 | 建材产品 | 4.98 |
7 | 化工产品 | 3.35 |
8 | 医药制造业 | 8.50 |
9 | 卷烟加工 | 12.50 |
10 | 塑料制品业 | 3.50 |
11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5.50 |
12 | 金属制品业 | 2.20 |
13 |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 3.70 |
14 | 电子通信设备 | 2.65 |
15 |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 3.50 |
16 | 电气机械及器材 | 3.70 |
17 |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 4.95 |
18 | 商业批发 | 0.90 |
19 | 商业零售 | 2.50 |
20 | 其他 | 3.50 |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企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分析
税负率差异幅度=[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100%
将测算的企业税负率与上年同期、同行业平均税负率相比,如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30%,则该企业申报异常。
(二)企业销售额变动率的测算分析
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或低于-50%,应将应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进行配比分析,以确定该企业申报是否异常。
(三)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配比分析
销售成本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100%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100%
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额=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
如果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幅度超过各地设定的正常峰值,该企业申报异常。
(四)企业零负申报异常情况分析(考虑留抵税额增长比例)
(五)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分析
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当期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100%
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连续两个月大于60%(特殊行业除外),该企业申报异常。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化分析
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动率=当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上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100%
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大于1.5或小于0.5,该企业申报异常。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商业4%,工业6%,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
1 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 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如何评价企业增值税税负率的合理性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税负率是重要的评价指标,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需要分析企业的税负率是否合理。实行金税工程以后,税务机关获取行业平均 数据比较容易,但如何把握不同企业之间的个体差异难度比较大。分析企业税负率的合理性必须从企业的经营特征入手,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方式不 同,税负率会有比较大的差异。具体分析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分析企业的价值链
制造企业的价值链通过 包括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销售、运输、售后服务、行政人力资源等部分。对于一个独立的企业,往往内部囊括了以上价值链的全部,各个部分产生的增加 值在同一家公司汇集,企业税负比较高。对于集团公司,内部价值链各个部分可能是分开的,因此,每家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比较低。
我们看一个例子:
如果某企业生产一种产品,最终销售价为1000元,产品可抵扣的成本是600元。现在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在同一家公司,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分立。
如果选择方式一:交纳增值税(1000-600)×17%=68元,税负为6.8%
如果选择方式二:假设销售给销售公司850元,交纳增值税(850-600)×17%=42.5,对应的税负为5%。
企业虽然税负下降,但并没有异常,因为一部分税负转移到了销售公司。
除了把销售分离出来,企业还可以把研发设计、采购、人力资源等部分分离出来,一家企业的价值链越短,相应的税负越低。
可以看出,价值链分割将会导致各个部分的税负下降,但整个价值链的税负是相同的,因此,在比较不同企业的税负时,需要对两家公司的价值链进行比较,价值链不同税负不同属于正常现象。
2、分析企业的生产方式
企业的加工费用包括了折旧、人工、辅助生产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没有对应的进项可以抵扣。但如果企业将部分产品发外加工,对方开具专用发票,这些加工费就 产生了进项,企业销售额相同的情况下,交纳的增值税减少,税负下降。企业高速成长过程中,选择发外加工模式的情况很普遍,所以分析税负率时,要分析企业是 否存在发外加工的情况。
看一个假设的例子:
某公司年销售额1000万元,其中加工费用占30%。全部自 己生产的税负为5%。现在一半产品发外加工,新增进项1000×30%×50%×17%=25.5万元,应交纳的增值税为1000×5%-25.5= 24.5万元,计算出的税负为24.5/1000=2.45%。
税负下降的原因在于接受委托加工一方承担了增值税。
3、分析企业的运输方式
现在企业销售产品往往是送货到对方的仓库,运输成本比较高。运输费用的处理有不同的方式,我们比较两种常见方式的税负差异:
一是买方承担,运输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买方;
一是卖方承担,运输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卖方。
假设第一种方式产品售价1000元,第二种方式的售价就会加上运费,假设运费为100元。如果第一种情况交纳增值税5%,即50元;第二种情况需要多缴(100×17%-100×7%),即10元,第二种情况的税负是(50+10)/(1000+100)=5.5%。
可以看出,对运输费用的处理方式不同,企业税负也就会不一样。
4、分析企业产品的市场定位
现在分析税负时比较强调同行业比较。其实,同一行业的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往往不同。有些企业树立品牌形象,走高端路线,产品品质好,销售价格贵。有些产 品重视低成本运作,重视大众市场,市场容量大,赢在薄利多销。由于市场地位不同,产品的毛利不一样,利润是增值额的一部分,利润越高,税负越高。因此同一 行业中,做高端产品的企业税负比较高,做低端产品的企业税负比较低。
5、分析企业的销售策略
影响增值税 税负的因素还包括企业的销售策略。基本的营销策略有两种:一种是推动式。方式的特点是给予经销商大的折扣、优惠、返点、奖励,靠经销商来推动市场。另一种 是拉动式。方式特点是通过品牌运作、广告投入、营销活动使最终消费者对产品认同、产生好感,拉动市场,对经销商没有特别的奖励和优惠。
假设一家企业生产某种产品,市场零售价是1000元,可以抵扣进项的原材料和其他成本是500元。我们可以比较不同销售模式的税负:
第一种推动式:产品按市场价的7.5折批发给经销商。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为(1000×75%-500)×17%=42.5元,对应的税负为42.5/750=5.67%;
第二种拉动式:产品按市场价的8.5折批发给经销商,另行投入100元的广告宣传费。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为(1000×85%-500)×17%=59.5元,对应的税负为59.5/850=7%。
6、分析企业产品的生命周期
企业与产品都有生命周期,一个理想、完整的生命周期包括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根据成本的经验曲线,产品刚开始生产的时候,产品的成本比较 高,随着生产管理、设备运行、员工操作的熟练,产品的成本开始下降。因此,新产品投入市场时增值额比较低,增值税税负比较低,产品生产成熟以后,增值额上 升,税负也会上升。所以,判断税负的合理性要考虑企业目前生产的产品属于哪一阶段。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公式中的销项税额,它等于货物的销售额与税率之乘积;进项税额,一般来讲,其主要的部分是货物的购进额与税率之乘积(至于支付运费扣税问题,因其数量小,权且不作考虑)。于是,在该商品进销两个环节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应纳税额=(销售额-购进额)×税率。
货物的购进额又怎么确定呢?由于是纯理论分析,所以我们就假设所有购进的货物全部都销售出去了,这时,购进额应当同销售成本相一致(其他费用权且不作考虑)。公式为:商业应纳税额=(销售额-商品销售成本)×税率=商品销售毛利×税率。
用公式两边同时除以销售额,就可得到商业一般纳税人的理论税负率:商业税负率=毛利率×税率。
例1:A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100元货物,同时支付进项税17元(如不作特别说明,税率都取17%。下同),不含税售价150元,全部出售,同时收取销项税25.50元,应纳税额为8.50元,税负率为5.67%。若直接用毛利率计算,毛利率为33.33%,税负率也为5.67%。现在,由于小规模商业企业的税负率为4%,可求出其毛利率=4%÷17%=23.53%。这就是说,当商业经营中的毛利率达到23.53%时,商业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跟小规模商业企业征收率相等。因此,两类商业增值税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平衡点就是毛利率为23.53%。实际运用时,还需将其换算成含税税负平衡点,即:23.53%÷(1+4%)=22.63%。
而工业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商品销售成本如果换上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成本,即使加工出来的产品全部都卖出去了,销售成本也只能等于全部制造成本,而并不等于制造产品中的货物购进额。因为,工业产品的制造成本中,除了包含有外购原材料等货物的购进额外,还包括有工人的工资和车间经费(含折旧费等)这些不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加工增值部分。现在,我们不妨把这些加工增值部分占产品制造成本的百分比叫做加工增值率,并假设所有外购的原材料等外购货物全部都制造出了产成品,而制造出来的产成品又全部都销售掉了。这样,工业生产中发生的货物购进额与制造产品所耗用的货物购进额就完全相等了,它可以通过加工增值率从产品销售成本中折算出来。
即:
购进额=产品销售成本×(1-加工增值率);
购进额=(销售额-销售毛利)×(1-加工增值率);
工业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销售毛利)×(1-加工增值率)×税率;
工业税负率=1-(1-销售毛利率)×(1-加工增值率)×税率。
例2:B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购进100元材料,同时支付进项税17元,此材料全部投入加工后生产成本为120元,所产产品又全部卖出,不含税售价150元,同时收取销项税25.50元,则其税负率应与前述的A商业一般纳税人计算的一样,即5.67%。再直接代入工业税负率公式:销售毛利率=(150-120)÷150×100%=20%;加工增值率=(120-100)÷120×100%=16.67%,税负率=?Y1-(1-20%)×(1-16.67%)×17%=5.67%。因为小规模工业企业的征收率为6%,并将其换算成含税税负率,即6%÷(1+6%)=5.66%,则可利用数学中的等式变形方法而求出两类工业增值税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平衡点公式为:(1-销售毛利率)×(1-加工增值率)=66.71%。实务上,在具体运用公式时,各地可由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或使用者个人的职业经验对各类产品加工增值率搞一些参数标准,例如湖北省十堰市的分类产品加工增值率参数为:机械工业25%、化学工业20%、纺织工业18%等。而有了这些标准参数,工业税负平衡点——销售毛利率,就可计算出来了。
其次,要用好税负平衡点。
当你所办的是商业企业时,你可以通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或根据本企业以往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或参照同类商业企业销售状况,测算出本企业当年商品销售毛利率,该率如果高于22.63%,那么做一般纳税人,其税负率会高于4%;而做小规模纳税人,其税负率会低于4%。换句话说,如果你测算出的本企业商品销售毛利率低于22.63%时,能够争取加入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行列是可以节税的。
例3:C商业企业2001年商品销售收入170万元,毛利率18%,若按一般纳税人计税,其税负率为:18%×17%=3.06%,这比小规模商业企业的含税税负率3.85%(即4%÷104%)降了0.79%,可节约税款支出为:170×0.79%=1.343(万元)。C企业明白这笔节税账后,就应当对照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的两个标准去努力,即一要把销售额搞上去,以达到180万元关口;二要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创造这两个条件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合理合法地降低自己的税负。
当你所办的是工业企业时,可先根据自身的产品类别,确定出该产品的加工增值率,求出该产品的税负平衡点,接着再测算你这个企业实际的销售毛利率,它如果大于税负平衡点时,要想降低税负,就不要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当然,按规定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除外)。反之,就应当争取加入一般纳税人行列以降低税负。
例4:D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某化工产品,根据本企业以往年度的成本核算资料,并考虑未来生产情况,估计该化工产品加工增值率为21%,则计算出税负平衡点为15.57%。若该企业2001年度的实际产品销售毛利率为28%,则计算出的税负率为7.33%,这比小规模工业企业5.66%的含税税负率高出1.67%,假设D企业该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为90万元,此时,企业如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可节约税款支出为:90×1.67%=1.503(万元)。
最后,不要顾此失彼。
在上述C、D两企业的筹划示例中,没有考虑企业销货中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如果片面要求降低税负而不愿当一般纳税人,很可能产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影响企业销售额的负作用。因此,在纳税人类别选择的筹划中,决策者应当尽可能地把降低税负同不影响销售结合在一起综合考虑,尽量做到扬长避短,切莫因小失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增值税税负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特征密切相关,分析企业税负,除了参考行业统计的结果,还必须了解、分析企业的经营特征,抛开企业的经营特征分析,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纳税评估的效果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