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3本年利润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2.①期(月)末结转利润时,企业可以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余
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②年度终了,应当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案例
8.5.1实现净利润
2018年实现净利润200 000元
- 借:3103本年利润 200 000
- 贷:3104001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 000
8.5.2发生亏损
2018年发生亏损20 000元
- 借:3104001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 000
- 贷:3103本年利润 2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