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其他货币资金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埠存款、备用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2.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本科目应按照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卡发放银行、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案例及税务提醒
1.1.13电子账户结算
2018年10月9日,收到了客户开具的30 000元发票,实际到账29 820元,支付宝扣除手续费180元。
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
- 借:112200X应收账款-支付宝账户 30 000
- 贷:5001主营业务收入 25 862.07
- 222100100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137.93
收到款项时,
- 借:101200X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账户 29 820
- 5603003财务费用-手续费 180
- 贷:112200X应收账款-支付宝账户 30 000
税务提醒:
1.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1.2.7购买办公用品
2018年10月15日,购入一批办公文具,收到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元,款项已通过微信支付付讫。
- 借:5602004管理费用-办公费 232
- 贷:101200X其他货币资金-微信账户 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