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10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税务提醒:

1.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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