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3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
2018年10月21日,向G公司转让一项技术100 000元,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
- 借:112200X应收账款-G公司 100 000
- 贷:5001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税务提醒: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的第一项第二十六条可知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2018年10月21日,向G公司转让一项技术100 000元,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的第一项第二十六条可知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