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法)

本企业拥有一幢办公楼用于日常办公,原价为2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50 000元,按年限平均法(也叫直线法)计提折旧。

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2 000 000-50 000)/20=97 500元

每月应计提的折旧额为97 500/12=8 125元

每月应计提折旧额的账务处理如下:

提示: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匀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或者,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税务提醒:

税法上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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